淮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屋所有权转让挂牌公告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49号专题会议纪要《市人防办公楼处置会议纪要》精神,市建投集团就市人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49号专题会议纪要《市人防办公楼处置会议纪要》精神,市建投集团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屋所有权以挂牌的形式委托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对外转让。 

  一、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屋所有权,标的物坐落于淮北市相山区洪山路29号107幢房房产(占用土地使用权由市政府收回),建筑结构为混合,共四层。证载建筑面积560平方米。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业已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市国资委备案。 
    三、转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 
    1、转让条件:意向竞买人须是企业法人机构,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转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起始价出让价为2047500元。 
    3、转让要求:

    (1)受让人须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2)受让人须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将房屋全部拆除。 
    (3)买受人须按规划要求,在签字转让合同后二个月内修建完成市政广场。 
    四、特别约定 
    转让价款由市招标采购中心代收代付给委托方指定账户。 
    五、挂牌期限 
    2013年7月2日16时为挂牌截止日。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不低于挂牌底价)。 
    六、标的答疑及展示时间 
    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6月28日为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7月1日上午9时在市招标采购中心答疑。 
    七、受让方须知 
    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日16时前持下列文件到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在递交申请书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账户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号:1331201021000146498),领取挂牌文件,即时报价。